大众网见习记者 王学城 济宁报道

8月22日,济宁市兖州区政府新闻办召开“惠民生 助发展”主题系列(第7场)“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建立救助保障新格局”新闻发布会,介绍兖州区启动城乡低保家庭大学生高等教育阶段全程救助和朝阳助学工程开展情况。

济宁市兖州区深入贯彻落实“健全助学体系家庭教育阶段家庭教育阶段,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贫困而失学”的部署要求,今年启动了城乡低保家庭大学生高等教育阶段全程救助和朝阳助学工程。其中,城乡低保家庭大学生高等教育阶段全程救助工作主要分为低保家庭大学生新生入学救助和在校救助两项。凡在兖州区城乡低保家庭中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新生,均可享受大学新生入学救助,救助标准为本科新生每人5000元,专科新生每人3000元;凡兖州区城乡低保家庭中通过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大学生,自入学第二年起至毕业,每年均可享受大学生在校救助,救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大学生本人不是低保对象,但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有低保对象的,可按规定享受上述救助政策,对于享受学费免除或全额补助的新入学大学生,不再重复救助。

具体的申请程序为,低保家庭的大学新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可以持身份证、户口簿、低保证及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窗口申请办理;申请大学生在校救助的,需要提供高等院校出具的在校期间个人表现情况证明和学生证;对于因收到录取通知书较晚等特殊原因未按规定时间申请救助的,民政部门仍将及时受理,并按规定予以救助。

在开展政府救助的同时家庭教育阶段,区民政局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区慈善总会现已启动2023年度朝阳助学工程,对兖州区城乡非低保家庭的应届高考困难本科新生实施救助;对建档立卡享受政策户子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优抚对象子女、困难留守儿童及因天灾人祸造成家庭突发性困难家庭子女、生活困难的计划生育户优先予以救助;对纳入城乡低保家庭大学新生救助范围的学生,考取师范师资方向、军校、公费农科生、公费医学生、公费师范生等专业免缴学费的学生,艺体类以及已由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进行结对资助的学生不再重复救助。